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师培训中心项目合作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  为共同致力于国际汉语教育事业,北京对外汉语教师培训中心拟在国内外设立多家合作机构,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。
 
一 申报条件
    1.在当地具有重要影响的普通高等院校。
    2.具有一定办学实力,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的民办教育机构。
 
二  合作方需要承担的任务:
    1.指派主要校领导担任合作项目主任;
    2.配备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;
    3.制定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;
    4.合作开办对外汉语教师培训班。
 
三 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师培训中心提供的支持:
    1.指导支持合作学校对外汉语教学学科建设;
    2.为合作方培养对外汉语教学专业中青年教学骨干;
    3.委派著名专家来校讲座;
    4.为合作校对外汉语教学专业学生开展就业指导与就业推荐;
    5.为其他专业学生开设对外汉语定向就业培训;
    6.合作开办来华留学生夏令营及长期教学。
  
四 联系方式:
电话: 010-62660059 18301232731  
电子邮件:chinalanguage@163.com
传真:010-62666860转80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