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月招生生源1-25人(含25人)以内的,按学费的_25 %支付招生劳务费;
每月招生生源大于25人的,按学费_50 %支付招生劳务费。
2025/4/21
2025/4/18
2025/4/16
2025/4/5
2025/3/14
2025/3/8